各分院、處室: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1年度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教辦高科〔2011〕56號)文件精神♗、市職改辦關於職改工作的要求及安排,為做好摩臣2011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總體要求
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以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教師職務聘任製改革為契機,以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為目標🍶👍🏻,充分發揮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導向作用,提升高校教學科研水平、人才培養質量和服務社會能力,促進教師隊伍全面協調發展。
二👱🏻♀️🚅、評審有關政策
(一)落實和鞏固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
1.切實落實“教授、副教授上講臺製度”。未按學校規定要求承擔本專科教學任務者不得申報教授、副教授專業技術資格。
2.規範高校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製度。根據《浙江省高等學校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指導性意見》(浙教高教〔2007〕33號)和《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調整〈浙江省高等學校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指導性意見(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浙教辦高教〔2009〕33號)要求🏃➡️,各高等學校應製定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實施辦法🏌🏻♂️,對教師進行教學工作業績考核,考核結論作為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重要依據。
3.完善教學成果、科研成果和育人成果等效評價機製。教學成果獎項🌤🤏🏿、教研教改項目✦、精品課程等在專業技術資格評聘中與科研成果◽️、科研項目一視同仁。鼓勵教師積極承擔實踐性教學任務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師指導學生實驗、實訓🤜、實習,或指導畢業設計(論文),以及指導學生參加各類學科競賽🥮、技能競賽和社會實踐活動等取得的成果均可作為教師本人的教學成果👨🏽✈️。
(二)切實加強高校教師師德、學風建設
1.建立高校教師職業道德和學術道德建設長效機製。各高等學校要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若幹意見的通知》(教人〔2002〕4號)和《關於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教社科〔2009〕3號)等文件要求🤏🏻,采取切實措施,建立健全有關規章製度和工作機構👷,規範學術行為,嚴肅學術紀律🌿;要進一步加強科研管理,完善教師評價體系和監督機製,把師德和學風表現作為教師考評的重要內容,在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嚴格執行“師德、學風一票否決製”。
2.加大審核監督力度🙋,嚴防學術不端行為🎢👩❤️👩。為進一步規範高校教師的學術行為🫣,從2011年起,高校教師申請專業技術資格所填報的論文🤦🏽♀️,須提交學術不端文獻檢測報告。此項工作由科研處組織實施,並在檢測報告上加蓋公章。
3.強化公示環節,接受社會廣泛監督。學校將以一定的方式,對申報者(含具有評審權學校)的申報資格、申報材料進行評前公示𓀁,對評審結果進行評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7個工作日🌃。教育廳廳在評審結束後🚇♎️,將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通過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在浙江省教育廳門戶網站上公示。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會同紀檢監察部門調查核實🫃🏽,及時作出結論或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者👨🏻🦽➡️,取消當年申報資格或已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並在全省高校進行通報🕛🧑🏻🌾;對參與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各個環節的工作人員👩🏿,如與上述作假、舞弊行為有關🫶🏽,應予以嚴肅處理😽👰🏽♀️。觸犯國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規範申報材料,嚴把評審質量關
1.從2011年起👮🏻,高校教師申請專業技術資格所提交各類材料的時間🤦🏽♂️,統一調整為任現職以來至申報當年6月30日。從2012年起🚴🏻♂️🤠,獲得博士學位且已擔任兩年及以上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取得的成果不得填入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
2.為提高教師論文著作質量和教學科研水平,樹立精品意識,在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過程中,對於論文著作,將重點關註其影響因子和被收錄、轉載、引用及被政府等相關部門采納等情況👨🏼⚖️👨🏽✈️。
3.論文、著作必須是任現職以來公開發表或正式出版。增刊論文不得送審🙍。所有教學、科研項目需註明立項號🧑🏻🎤,項目有關信息必須與文件一致。廳局級及以下項目🤵、課題必須結題後👨🏼💼,才能作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成果。
4.從2011年起🙇♀️,對前兩年(2009年、2010年)已連續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未獲通過的人員,須隔一年方可再次申報。
(四)緊密結合高校崗位設置和聘用製改革工作
1.高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要與崗位設置管理製度和人員聘用製度緊密結合。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製定和完善教師崗位設置管理方案🔠,逐步實施以崗位聘用為主要內容的教師職務聘用製👨🏻8️⃣。淡化“身份”評審,強化崗位聘用🧲,實現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由重身份、重評審、重資格向重崗位、重聘用👊🏿、重考核轉變。
2.嚴格按崗位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要結合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工作🩺,明確各類人員所屬崗位。嚴格執行按崗申報👩🏼🎤、按崗評聘原則。
根據我省高校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進展情況和相關配套政策的現狀👁,經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1年允許高校教育管理崗位人員申報評審教育管理系列專業技術資格。
(五)積極引導高校教師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1.推進自主創新,保護知識產權,重視成果轉化。應緊密結合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積極構建產學研合作平臺🫵🏿,鼓勵教師積極投身“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的實踐活動,通過推廣科技成果🤾🏼、技術攻關👧、技術服務🤼♀️、技能培訓等手段,主動服務企業🧘🏿,服務基層,為全省經濟轉型升級提供有力的科技引領、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引導有市場前景的研發成果及時申請國內外專利🙇🏿,並積極推進自主創新成果的商品化🦹🏼♀️、產業化。對於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產生較好經濟和社會效益的高校教師和科技工作者🧛♀️,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時予以優先。
2.進一步製定和完善相關政策💿,大力支持教師多領域🤳、多渠道地開展服務地方工作🖍,充分認可其在校企合作和服務地方(特別是長年為欠發達地區提供科技服務)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績。
3.高職高專院校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專任教師應具備相關專業的技術或工程實踐經歷,任職期內必須有到行業🏊🏼♀️、企業掛職鍛煉、合作研發或指導學生實習等經歷,且累計達到6個月以上👩🏭。各高職高專院校要製訂和完善相關規章製度,確保此項政策落到實處。
(六)認真執行有關評審規定
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等要求👩🏻🚒,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人專〔2006〕351號、浙人專〔2007〕80號⛅️、浙人發〔2008〕99號等文件規定執行。其它評審政策仍參照浙教辦高科〔2010〕80號文件執行。
三、申報條件
(一)任職年限
1.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的人員,可初定助理級專業技術資格。
2.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任初級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的人員,可申報晉升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的人員,
可申報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者,從事專業工作滿3年(學歷或學位取得前後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學歷或學位取得後從事專業工作須滿1年)的人員👌,可初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3.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的人員🙇🏼,可申報晉升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4.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5年的人員可申報晉升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二)學歷
申報高校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國民教育序列學歷👶🏿。申報高校教師系列任職資格的人員,1971年以前畢業,合格學歷為本科💆🏼♂️;1971年以後大學本科畢業(含大普畢業生)🎅🏽,經過進修,確認已掌握研究生主幹課程(4-6門)👷🏻,學歷視為合格。其它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學歷要求按各系列評審規定的標準掌握🛋。
(三)崗前三門課
1977年恢復高考製度以後招生的大學畢業教師,1998年起新上崗的學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員,必須取得崗前三門課培訓合格證書。
(四)職稱外語
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晉升高一級任職資格必須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統一考試,並按規定取得相應級次的合格證書。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統一參加A級考試🅱️,申報副高級(含不分正、副高級別的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參加B級考試🧙🏻♀️,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參加C級考試🧑🏻🦱。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在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時,可免予相應的職稱外語等級考試:
1.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榮獲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省部級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的。
2.年滿50周歲🙂↔️。
3.曾在國外留學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國內獲得博士學位🧔♀️👩🏼。
4.取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的🌪。
5.在國內取得碩士學位👵🏽;取得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或按新考試標準成績達到總分的60%以上),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
6.取得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三級以上合格證書的🙅🏼♂️。
7.正式出版過譯著,譯文累計3萬漢字以上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譯文累計5萬漢字以上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譯文包括漢譯外和外譯漢)。
8.通過WSK👨🏼🦳、GRE、GMT、托福等考試0️⃣,以及中央有關部委組織的出國留學人員外語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或經組織批準👨🏽⚕️,在國外連續進修1年以上。
9.通過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協會組織的全國工商企業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簡稱BFT)中級者,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通過BFT考試高級者,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10.轉評4️⃣、兼評專業技術資格。
11.從事具有中國特色🏘、民族傳統的臨床中醫、中藥🧑🏻🦱,民族醫藥,古籍整理,工藝美術,文物博物💂🏻♂️,考古等專業技術工作的。
12.經組織選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邊期間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
13.機關工作人員調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首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
14.在鄉鎮以下基層單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15.申報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和初次確認專業技術資格的🔺。
在2004年底前取得國家職稱外語等級考試A級合格證書,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可不參加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在2004年底前取得國家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合格證書,申報中級和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可不參加職稱外語等級考試。
(五)計算機應用能力
凡年齡在45周歲以下,申報評審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獲得3個科目(模塊)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合格證書👨🏼🎤;申報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獲得4個科目(模塊)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合格證書。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於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
1.博士學位獲得者;
2.留學回國人員🍨;
3.申報工藝美術🚾、藝術、體育教練員專業技術資格的;
4.轉評專業技術資格的🥷🏽;
5.碩士學位獲得者初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6.國家承認的計算機類大專以上(含大專)畢業人員🧑🏻🦰,不包括其它專業設有計算機課程的畢業人員;
7.獲得全國計算機軟件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
8.在計算機應用方面取得成績,並獲設區市級科技進步二等獎👬、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的人員。
(六)高校教師資格證
專任教師評審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資格必須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
四、申報程序
(一)個人報名申請🧑🏻⚕️,所在分院考核推薦。
(二)人事處對被推薦對象進行資格初審,並報市職改辦復審👩🎓。
(三)經資格審查合格,繳納評審費用(其中正高1000元/人,副高800元/人,中級500元/人,初級200元/人。)不同職級職稱初次申報費用由學校承擔🤦🏻。
(四)申報對象組織材料。
(五)委托有關中、高級評審委員會評審、推薦。
五、申報材料
(一)《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綜合考核表》1份,要求各分院利用word格式匯總並報送電子稿🪚。
(二)《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式3份。
(三)破格晉升人員👳🏼♀️,需填寫《破格推薦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一式3份🏄🏼。
(四)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和材料清單各一式1份。
(五)身份證、高校教師資格證🍄、學歷學位證書、現任職資格證書(或文件)🟡、研究生主幹課程成績單、崗前三門課、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證書、雙師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原件由分院審核後退還本人)。
(六)各類獲獎證書♠️♿️、榮譽證書⛹🏽♂️、聘書(含企業掛職、合作研發等企業實踐和服務地方成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七)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者,須提交任現職以來的論文(論著)原件、科研成果復印件🛣,論文應有正式出版號、期刊號,出版發表時間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科研成果材料需包括立項文件、結題文件及排名🚴🏿♀️👩🏽⚕️、經費證明。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從中選出代表性論文(論著)2篇(部、項),每篇再復印3份,由人事處確定同行專家對其業務水平和能力進行鑒定,增刊論文不得送審。
上述(五)—(七)材料需統一用A4紙復印並按以上次序裝訂成冊並附有封面(不便裝訂的刊物原件及論著不裝訂)。
六、時間安排
(一)5月6日—5月11日,個人申請報名(含其他系列)🤸🏿♀️,5月12日前各分院將報名表與報名匯總表交至人事處📺。
(二)5月13日下午👩🏽✈️,召開職稱評審工作培訓會🤭🐨,下發相關表格。申報表及填表說明😜、材料封面均可到人事處網頁“下載專區”欄下載😱。
(三)5月14日—5月30日論文檢測✡︎,基數內(講師2篇、副高5篇、正高8篇)每篇20元,超過的每篇50元。由科研處負責登記收取(送審論文先測)🌪👩🏿🦰。
(四)5月15日—6月10日,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將論文及代表作送審。
(五)5月21日前各申報對象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分院教學辦。
(六)5月24日—6月10日,人事處受理申報材料,同時完成除教師系列外其他各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工作👩🏿⚖️。
(七)6月11日—6月16日🤠,人事處對所有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然後科研處、教務處、學生處等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最後報送市職改辦資審🧎,同時報送召開中評委會議申請🧔🏻🌟。
(八)6月25日前,收回送審論文鑒定結果。
(九)7月上🧝🏻♀️、中旬,人事處對所有申報材料進行整理,並予以公示🧑🎓;準備教師職稱評審會議材料。
(十)8月下旬🤘🏻📉,召開教師職稱評審會,評審中級職稱,推薦高級職稱🤾🏽♀️🧜。
(十一)9月上旬〰️🏄🏿♂️,中評委評審結果公示。並報送市職稱評審委員會🙏🏽。
(十二)9月中旬💲,人事處對推薦高級職稱人員申報材料進行整理,並組織其進行網上申報培訓工作。
(十三)9月下旬,將教師系列及其他系列的評審材料報送省教育廳。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政策性強,涉及到廣大教師的切身利益🫅🏼,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職稱評審推薦工作✍🏽,及時通知符合條件的有關人員(包括外出進修人員)申報,並按時將有關材料報送人事處。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1年度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附件2📳:關於201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的說明
附件3📒:2011年度晉升專業技術資格報名表
附件4🔳:2011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報名匯總表
附件5:2011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上交材料清單